摘要:
晚间约23点前,《新京报》朋友电话,约写一则“我期待的2010年”。却之不恭,便暗自寻思,思来想去,日子寻常过,岁月天天有,有啥可期待的呢。只好叫苦,但还得硬着头皮想。想不下去,次日便短信去问,给来两条期待提示,一是就个人,一是就家国。就个人,我无所期待,何况已经过了可以期待的年龄。就家国,题目也太大,一如我个人也太小,同时我也没有“位卑未敢忘忧国”的矫情。作业总之要交,思维却定势了,老是在个人与家国之间打秋千。正无绪时,脑中晃荡出一句古话“执其两端用其中”。好啊,这头不想说个人,那头不想说家国;那么,折中一下,就说说个人与家国之间的社会吧。
前不久去北京,参加一个有关公民社会的讨论,会上有朋友赠书,书名是《重新发现社会》,于是,回来的路上,思绪就在这社会与公民社会上转。刚才说,个人与国家,之间是是社会。如果更稳妥地表述,似乎该这么说,社会大于国家与个人,因为后两位都在社会之中而非之外,只不过位居社会两头。因此,社会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宽阔地带,也是人际间的各种关系。就关系言,社会不是实体,而是一种交织形态的结构。我们人人都处在这个关系中,如同我们人人都无所逃于天地间。
那么,什么叫公民社会。社会前面加公民,不过表明这是一种带有公民性质交往的社会关系。比如,男和女是一种社会关系,父与子也是一种社会关系,但,此类关系更多是自然形态的,它不具备公民交往的性质。这里的公民,不是广义上作为国民的公民,而是强调权利意义上尤其是政治权利的公民。对社会来说,个人一头所禀有的是权利,国家那头所代表的是权力。但,我们曾经经历过一个“权力全能”的时代,那个时代,几乎个人的所有权利都被权力控制着。当然,控制这个词当时不叫控制叫计划。权力计划着一切,远不止经济,更无论政治,同时包括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,甚至细节到你的服饰和发型。这样一个时代,国家大于社会,社会不见了。然而,社会是个人权利的生长地,它的消失与个人权利的湮没庶几同步。30年改革的过程,表象上看,是从计划到市场,往深看,则是从国家到社会。这个过程就是让社会从国家的遮蔽下还原。根据西方现代化的经验,一个理想的社会格局是“小政府大社会”而非相反;因此,在后30年更为深入的国家转型中,我们所要推进的就是一个健康的大社会。公民社会,作为公民之间的各种组织及活动,正在于促动这种充满活力的大社会的形成。
公民社会是社会中的社会,它的努力,可以使整个社会的空间不断扩大。这次会上,听到一种说法:2008年是公民社会的元年。低声询问,原来08年四川地震后,各种公益性的公民组织在政府之外充分发挥了抗灾救助的力量。不过,公民社会尽管包括各种公益性的组织及活动,但在公益之外,显然还应当有更广阔的空间。这些空间需要我们以公民的权利和责任一点点去开拓。胡适说:要这么收获,先那么栽。2010年,在通往公民社会的路上,让我们努力开拓更多的空间——这不妨就是我个人的期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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